央廣網北京8月7日消息(記者孫瑩 實習記者李佳思)關於百度訴360搜索引擎違反Robots協議、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十點做出一審判決。判決認為,被告360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應賠償原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租房子絡技術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以及合理支出共計70萬元,同時駁回百度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訴太平洋房屋起爬蟲協議 雙方各執一詞
  此案核心是搜索引擎Robots協議,也稱為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或蜘蛛協議。網站通過Robots協議告SD記憶卡訴搜索引擎哪些頁面可以抓取,哪些頁面不能抓取。這是國際互聯網界通行的道德規範。
  百度方面的訴訟理由稱,360搜索在未獲得百度公司允許的情況下,違反Robots協議,抓取百度旗下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百度貼吧等網站的內容,複製網站並且生成快照向用戶提供,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百度請求法院判定360立即台東民宿停止這種不正當行為,在360首頁及媒體顯著位置連續三十天刊登道歉說明,消除影響,並向奇虎360索賠1億元。
  被告奇虎公司則辯稱,百度公司濫用了Robots協議,已達到排斥同業競爭者的目的,這竹北買房子不利於中國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行業的發展。對於百度訴訟的網頁快照顯示百度網站內容的行為,360搜索已經不再顯示。
  法院判決 認定360侵權
  法院認為,360奇虎公司通過搜索引擎,將用戶本來點擊鏈接到百度公司的具體網頁,鏈接到奇虎公司網頁快照界面的行為,已經明顯超出網頁快照的合理範圍。但百度公司和360產生糾紛時,應該遵循“協商-通知”程序處理,而且百度公司沒有說明造成了何種商業信譽的損失,所以法院僅判360奇虎公司賠償百度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70萬元,駁回了百度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有專家認為,互聯網產業是自由競爭環境下的創新產物。自由競爭應該在法律的範圍下進行,正當競爭也應得到堅決的維護。企業本身應當加強自律、規範經營,避免惡性競爭,工商等主管部門也應積極採取措施,予以監管,創造良好公平的市場環境。  (原標題:百度訴360違反爬蟲協議案宣判:360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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