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撒探會》專訪公安部副部長黃明
  “每一起嚴重污染環境犯罪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背景資料:2013年7月1日,廣西賀州市賀江發生水污染事件,含鎘、鉈等重金屬的廢水排入岩溶裂隙、溶洞,直接威脅賀江沿線及下游廣東省相關地區飲用水安全。
  事件發生後,廣西賀州警方主動介入,迅速會同環保、國土等部門成立聯合執法隊全面排查污染源,抽樣檢測水質量,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最終,肇事企業8名責任人被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公安部、環保部聯合下文,劃分權責,有效配合,重拳出擊,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就此問題,《小撒探會》記者撒貝寧專訪了公安部副部長黃明。
  “去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查環境污染案件779起”
  撒貝寧:黃部長,像“廣西賀江水污染”這一類的案件,是不是公安機關未來將要打擊的一個重點?
  黃明:對。過去,由於入刑門檻較高,某些環境污染的違法行為難以打擊,現在法律問題解決了,我們明確把它列為重中之重來打擊。也就是,一定區域或一定時段嚴重污染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這一類要列為重點,集中打擊、集中整治。
  撒貝寧:我們註意到一個數據,就是2013年全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比往年大幅增加,為什麼有這樣一個顯著的變化?
  黃明:公安機關是本著什麼犯罪突出就打擊什麼犯罪。對打擊環境污染犯罪,中央高度重視,人民滿懷期待,所以說公安機關更加重視打擊這方面的犯罪。201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查環境污染犯罪案件77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65人。過去每年一般這類的案件也就幾十起,應當說執法的力度明顯上升,打擊的力度明顯加強。
  根本原因,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五位一體”的總佈局,對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執法環境有了明顯的改變。具體表現在3個方面:一個是加強了案件的移送。過去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主要是環保部門抓的那些發生重大事故、要追究責任而移送公安機關的,一年也就二三十起。去年兩部門加強合作,明確凡是夠立案的都要移送公安機關,去年環保部門移送案件372起,是過去10年的總和;第二個,公安機關主動加強了打擊,去年779起案件中,有407起是公安機關主動排查、主動偵查、主動出擊,打擊了一批大要案。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在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視和中政委的協調下,去年最高法、最高檢出台了司法解釋,降低了入罪的門檻,細化了立案的標準,為我們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也大大方便了入刑和立案的問題。
  “環境污染犯罪,絕不能以罰代刑”
  撒貝寧:我註意到,2013年你直接參与調研和推動了《關於加強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的意見》。當時是怎麼考慮的?解決了哪些問題?
  黃明:造成現在這樣環保問題的嚴重性,原因可以說是多方面的。從大的說,是發展路徑的問題、方式問題、思想認識問題,沒有擺到重要的位置;也有是法律滯後的問題,不適應;還有就是執法不嚴、打擊不力,存在著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
  我們立足從自身來破解難題,主動走訪環保部,研究兩家部門合作上的脫節問題,怎麼增強打擊的合力。過去環保部門的執法,好多案件沒有交給我們。他們也有苦衷,因為入刑的門檻高、標準難掌握,還有就是他們打擊的力度不夠。而公安機關呢,也有它的弱項,缺少案源的信息,缺少技術鑒定的手段,還有缺少法律支撐的保障。
  那我們兩家坐在一起主動商量如何合作,提出兩條:一條明確職責,凡是構成刑事犯罪的,環保部門一律交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絕不能以罰代刑;第二條,兩家發揮各自優勢,加強銜接,行政處罰結束,發現構成犯罪立即交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全力支持行政執法,打擊那些阻撓、暴力抗法的犯罪。這樣呢就兩個部門各自發揮優勢,形成了強大合力,所以說打擊的力度也上去了。這個文件出台以後,就得到了全國環保部門、公安機關一線同志們的普遍歡迎,實踐效果也是好的。
  撒貝寧:過去我們在採訪中,也跟環保部門瞭解過很多情況,關於環境違法的一些特點,比如說隱蔽性很強,包括一些專業性很強,這個在咱們去年一年這700多起案件當中是不是也能感受到?
  黃明:過去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有“三難”:一個是取證難,第二個鑒定難,第三個是認定難。現在由於我們和環保部門兩家合作,如果說技術鑒定上有需要,就請環保部門來支持。所以說在這個“三難”問題上,應當說基本解決。
  撒貝寧:未來在整個環境治理中,您覺得公安部門的角色應該是什麼?
  黃明:凡是屬於行政執法的,還是由環保部門去執法,加強執法銜接配合工作的意見,主要是銜接和配合,發揮兩家的優勢,形成打擊合力。我們的角色,一個是支持環保部門行政執法,做堅強的後盾,另外就是履行好我們的職責,堅決打擊構成刑事犯罪的污染犯罪。我們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為了治理好環境。
  “每一起嚴重污染環境犯罪都必須承擔法律的責任”
  撒貝寧:2014年,在環境治理的工作上,作為公安機關會有什麼樣的重點的部署和安排?
  黃明:我們最近在考慮部署這項工作的時候,重點講了三條:一條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認識到環境污染的問題是嚴重的,形勢是嚴峻的,我們是任重道遠的。現在打擊犯罪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有大量的犯罪沒有受到法律的懲處,而且現在這類犯罪經過打擊後,變得更加狡猾、更加隱蔽,打擊的難度也更大。所以說,全國公安機關要把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要投入更大的精力、打出更大的實效。
  第二條,要更好地加強執法合作,加強磨合,加強銜接,提高合作的水平。
  第三條,要更加突出打擊的重點。首先要突出打擊嚴重污染犯罪,每一起嚴重污染環境的犯罪都不能放過,都必須讓他承擔法律的責任;二要打擊有組織犯罪,斬斷利益鏈;三要集中打擊那些在一個區域、一段時間集中污染犯罪,人民群眾反映很強烈的犯罪問題;四要打擊那些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的嚴重犯罪,支持環保部門嚴格執法。
  撒貝寧:我也一直在想,無論是環保部門也好,包括咱們公安機關也好,很多執法工作實際上是事後的一種補救和防範。但是如果真正要想回到藍天碧水的一個最好的環境狀態,你認為依靠的是什麼?
  黃明:我覺得依靠的東西很多,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把法治的精神、把生態的理念,進入到我們每個人的腦海,照亮每個人心田。這樣才能敬畏法律、敬畏自然,我們的環境才能好。
  撒貝寧:2014年我們的“小撒探會”也設計了一張心愿卡,還是期待您和觀眾分享您對2014年最大的期待。
  黃明:2014年我最期待的是“法治深入人心,污染環境犯罪減少”
(編輯:SN08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k94zksze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