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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西安2月13日電(記者 冽瑋)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陝西省委13日在西安召開追授劉寶奇同志榮譽稱號命名錶彰大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中共陝西省委書記趙正永出席大會並講話。
  劉寶奇生前是陝西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2013年7月30日,劉寶奇冒著酷暑赴安康市旬陽縣出席兩起死刑案件二審庭審時,突發腦溢血,倒在公訴席上,搶救無效,因公殉職,年僅48歲。
  劉寶奇從事檢察工作26年來,始終把維護公平正義作為天職,工作中嚴把案件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關,先後辦理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等各種案件1200多件,均無差錯。他始終把黨的事業視為生命,工作時勇挑重擔,在全處辦案數量最多、辦理疑難複雜案件最多、赴外地出差辦案最多。
  2013年11月,陝西省委追授劉寶奇同志全省“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最高人民檢察院追授劉寶奇同志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稱號。
  在今天的命名錶彰大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和陝西省委書記趙正永分別把授予劉寶奇同志的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證書、獎章和“優秀共產黨員”榮譽證書頒發給其妻子宋娟娟。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宣讀了最高檢《關於追授劉寶奇同志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稱號的決定》,陝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毛萬春宣讀了《陝西省委追授劉寶奇同志全省“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的批覆》,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胡太平介紹了劉寶奇同志的先進事跡。(完)  (原標題:最高檢追授陝西檢察官劉寶奇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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