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研中心)首太平洋房屋次向社會公開了其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交的“383”改革方案總報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詳盡的改革“路線圖”。報告建議,建立廉潔年金制度,公職人員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的,退休後方可領取。(10月27日《楚天金報》)
  新聞甫出,網上板磚一片,其主要理由不外乎是,對於領著國家俸祿的公職人員來說,廉潔從政,不以權謀私,是裝潢對擔負公務者最起碼的道德要求,現在反而成了表彰獎勵的條件,這與公民以“從來沒有偷過東西”、“從來沒有殺過人或‘監守自盜’為條件索要獎勵何異之有?”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當然,更多的網友擔心,“廉潔年金”如果監管不力,使用不當,很可能會滋生新的腐敗,甚至演變為公職人員的另類福利。
  不過,我覺得也應該看到建立廉潔年金制度的積極一面。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是:對於“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的”的公職人員,退休後將給予獎勵,不是比光在口頭上和書面上“講廉”更能調動廣大公職人員“廉潔從政”的積極性麽?設計裝潢雖然因此要增加一筆獎金開支,但我想,如能繼續加大反腐力度,從輓回的經濟損失里拿出幾小數就夠了吧?
  多年前漫畫家王健畫了三位受表彰的幹部,分獲“無虧損獎”、“不貪贓獎”、“不損公獎”,我也以為這是“降格以求”。但這麼多年來,竟不斷看到許多貪官受獎,以及花錢買個“十佳”噹噹,假如有人願意爭取“不貪贓獎”,願意當不吃請不受賄的“楷模”,就應該鼓勵,這樣的人越多越好,怕就怕會算計的人認為這些獎網站優化勵遠不如自顧去貪臟枉法來得實惠也。
  還是說反腐吧。前幾年一些地方也出現過一件新事物,即表揚“廉內助”。我當時也不以為然,自然也說出一片理由。不過這幾年先後一些熱點新聞開我眼界,啟我思路:某地一位首長,據說因“內助”不廉,鬧得鋃鐺入獄,無期徒刑;又長灘島某地“第一夫人”,因不廉而喪身,使那位首長失去了“內助”。亡羊補牢,提倡“廉內助”,總比有意無意慫恿“貪內助”為好,設想組織起一個“內助協會”來推進“廉內助活動”,似是利多弊少。
  回想大躍進時期,就是因為搞浮誇的有獎,講實話的獲罪,一時弄得漫天誇口,大放衛星,以致連年饑荒,民窮財盡。鑒於這樣的慘痛的教訓,即使設一個“不虛報獎”又有何妨?假如設立個“不亂收費獎”、“不亂罰款獎”、“不亂攤派獎”;結果雖不能杜絕但可大大減少“三亂”之危害,我也舉雙手贊成。
  當然光設獎不行。按照有獎有罰、獎罰分明的獎懲原則,也要有相應的對犯重大錯誤或發現腐敗行為的處罰規定才好。
  建立廉潔年金制度的設想是好的,具體做法可以在實踐中不斷修正補充,經過試點,逐步推廣。這比起只一味提倡公職人員廉潔自律或與只與其簽個什麼廉潔自律責任書來,是上個臺階了。
  但關鍵是如何建立一個有效的機制,對制度的執行和獎懲的兌現,讓公眾有權進行認真的嚴格的監督;不容易有“貓兒膩”。倘若做不到這一點,本文圍繞“廉潔年金”所設想的美好一切,就難免成為烏托邦幻想了。
  只是,從來都奉公守法的老百姓上哪兒領獎去呢?
  文/王志順  (原標題:也要看到“廉潔年金”的積極一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k94zksze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